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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東隆國小

公告訊息

學生申訴案件申請書

{{ $t('FEZ001') }} 訓育組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屏東縣東港鎮東隆國民小學學生申訴案件申請書

申訴日期:    年     月      日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編號:

申訴人

 

性 別

 

班 級

 

座 號

 

代理人

 

職 業

 

與申訴人關係

 

是否要求到案說明

 

代理人通訊處

 

代理人
聯絡電話

公:

家:

申訴
案件

 

申訴
理由

 

希望獲得之補救措施

 

原簽處分單位 意見

 

核示

 

 

 

 

 

一、本申訴所載資料不對外公開。

二、申訴人指學校對其獎懲處分時,具學生身分之當事人;代理人指申訴人之父母及監護人得為代理人。

三、「申訴案件」欄由原處分單位簽註。

四、「申訴理由」欄與「希望獲得之補救」欄,由申訴人(或代理人)填寫,也可另紙書寫,浮貼在申訴書上。

五、「原簽處分單位意見」欄,由原簽獎懲處分單位填寫。

六、「核示」欄由申評會承辦人呈閱後依核示意見辦理。

七、在申訴程序中,申訴人、對造或其他利害關係人,如就申訴或其牽連之事項提出民事訴訟、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者,應即通知申評會終止評議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4-11|

{{ $t('FEZ005') }} 56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