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張家銘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一、依據屏東縣政府113年3月4日屏府人企字第11309512100號函辦理。
二、實施對象: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職員、約聘僱人員、工友 ( 含技工、駕駛、駐衛警察及臨時人員)。
三、實施期程: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。
四、服務提供有工作面、生活面、健康面、組織及管理面等各項服務,各機關學校同仁如需於辦公時間使用本計畫各項服
務,應依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」、「教師請假規則」之規定辦理請假事宜,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內容詳如附件,請
自行參考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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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3-0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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